回复 卢碧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小丽儿的汤包儿: 这部《官居一品txt》孤苦无依的失业青年陈智,本以为他的潦倒人生已经完全没有了希望。但偶然的机会,让他找到一张十五年前的纸条。从而找回了真实的自己,现他并不平凡,而是如此卓越。他运用上天赋予他的能力,找到了传说中神灵们的坟墓,揭开了神灵真实诡异的面目,得到神灵的宝藏。上古神书《封神札》真的存在么?谁拥有了它,谁就能找到神灵之墓。“灵血封穴,神子殉葬”,真实的神灵似乎没有传说中那么神圣。交流群535422468第一个书迷当管理员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诡神冢》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帅到掉渣 : 直男阿耶美貌娘,阿兄是个护妹狂。 奈何极品亲戚多,你方唱罢我登场。 好在女皇掌朝堂,开天辟地女科举。 上下历史五千年,知识站在巨人肩。 再现将相本无种,巾帼女儿当自强。 今朝还是农家女,来日就登天子堂! 一句话,且看农家穿越女,如何发家致富,登上天子朝堂。 ****** 看前提示: 1、日常生活种田向,发家致富是主流,啪啪打脸爽文风。 2、大致以唐朝武则天时期为背景,架空,勿考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