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蒂姆希尔 : 现代大学毕业生魂穿大明,附身在了一个落魄纨绔身上。不读四书五经,写不出锦绣文章,他与科举无缘。但机缘巧合,一块凝结无数人气运的玉石让他逆天气运加身,从而鸿运当头,风生水起。他起于正德,腾达于嘉靖。奸邪小人?正人君子?青天大老爷?朝廷操控手?……其实做个什么样的人无所谓,既然出来混了,混就要混他个逍遥自在,混他个惊天动地。有点自尊,带点无耻,见风使舵,小心行得万年船,大明的王爷就是这么混出来。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大明混世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司命玄武: 这部《撩动我心》在我看来,所谓神,就是进化到顶端的最完美生物。以完美之血作为进化的起点,先天圣胎作为穿越的堡垒,然后以界做舟,掠夺万界,成为诸天最完美的生物。这是一个卑微者追逐完美进化的历程。PS,以完美之血为根基,先天元胎为引擎,掠夺各界,成为诸天最强。在生死的巨大痛苦中,楚风励志长生,在一次雷劫之中,激活了偶然捡到一颗先天元胎,打开其中力量获得一个小世界,以界做舟,遨游诸天。
回复 曲不曲 : “刘先生,被选为时代封面人物,您有什么感想?”面对记者的问题,刘春来咧嘴一笑,“有啥敢想的?我只是村长!”记者差点吐血而亡。“刘先生,葫芦村在短短三十年成为全球第一大企业,能传授一下经验吗?”记者又问。“我只是村长,这是所有村民在我们支书带领下取得的成绩。”记者不死心:“刘先生,听说葫芦村任何人都不能反对您的决定?”“谁放特么的屁?老子只是村长,真的,只是村长,村长要归支书管的。”刘春来怒了,这记者真不是个东西。“支书是您父亲,都说整个村是您……”“来人,把这记者丢河临塘去清醒下!”刘春来懒得废话,“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