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常驻战阵 : 如果说功法技能是把本身就拥有的一分力发挥出数倍数十倍数百倍乃至千倍万倍的效果的话,那么狂点四维属性里面的力量敏捷体力准没错!T病毒给了林道身体的第一步强化和能够完美控制自身力量的念动力,喰种的血统给予他提升欧拉欧拉拳威力的辅助义肢,巨人针剂则给予了他一言不合就掀桌子的身高……”
回复 风木木雪: 这部《异世之至尊医仙》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冷冷 : 一个人穿越到一个异大陆,崛起或许不难。凭借一些看似不可能却一定会碰到的奇遇,经历看似就快死了却一定死不掉的危险,获得根本得不到却一定会拥有的极品装备,然后升级打怪,最终站在这片异大陆的巅峰。关键在于你明知道成功是必然的结果,但你更愿意随之一起经历这波澜壮阔的过程。但是。一个人穿越到一个异大陆,要带着一个被所有人包括神都放弃的种族崛起……或许也不难。可区别在于你仍然知道成功是必然的结果,你却不愿意随之一起经历这个跌宕起伏的过程。因为那注定注定会压抑,痛苦,难以承受。又或许你认为将精力情感投入这样一本书,并不值得。我想可能你是对的。可如果不能面对痛苦艰辛,又怎么品味来之不易的成功那份喜悦和满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