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白衣天子 : 洛桐在大三那年暑假出去旅游,无意中误入了一片原始森林,误打误撞地吞食了一颗碧绿色的果实,洛桐也因此拥有了木系异能。从此她不仅能看到植物的生命力,更拥有了与植物交流的能力。因此在毕业后,洛桐放弃了爸妈安排好的某学校的教师工作,转而不务正业的在她母校附近开了一家花店,闲时养花种草,撩猫逗狗,坐看云卷云舒,故事就从这儿开始了……诗云开读者群了,欢迎小伙伴们加入诗云的读者群,群聊号码:663990967”
回复 九月阳光: 这部《轩辕剑小说》穿越到秦国统一前,作为一名光荣的穿越者,宋涛该如何生活下去?帮助秦朝一统,还是走出一条自己的道路来?
回复 唐尸叁摆首 : 蓝亦诗酒后乱拔萝卜,毁了海市战狼大队队长夜修的“清白”之身,还肆无忌惮的在他身上留下了她的专属爪印!待她刚刚睁开眼,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飘进了她的耳朵,“蓝亦诗,你欠我一个儿子!”“小叔……”“都这么坦诚相见了,再喊我小叔,你不觉得别扭?”她睡了闺蜜的叔叔!蓝亦诗捂着脸落荒而逃!待她逃回学校后才发现,她这一碎竟然还碎出了个天大的阴谋!世态炎凉、人性的丑陋一一呈现在她的眼前。小丫头一气之下去了边境当起了军医,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开那些她不想见到的人。谁知,夜修那头狼追到了边境,见了面二话不说直接把人扑倒,“为了公平起见,这次换我碎你!”……有一种情,叫一见钟情。夜修对蓝亦诗,便是如此。有一种情,叫日久生情。蓝亦诗对夜修,便是如此。夜修最初的无赖,换来了蓝亦诗未来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蓝亦诗开始的无奈,变为了与夜修一生死生契阔与子成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盛世第一宠:吾妻是军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