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林诣彬 : 人总是会有变化的,无论是好是坏,从小怀揣着美好的梦想,直到长大以后逐渐淡去的记忆。从未有记得过,会有那样的存在还存在过。从龙开始,一个人的旅途到什么地方才会终止呢?有了守护的人,有了战斗的理由,此生,也有了足够的意义。成为这个绝望世界的救世主?成为这个动乱不休的大陆里正义的一方?成为这片大地,身穿星之战衣的斗士?然后...在那个真正的多元世界里面,铭刻下自己存在的意义啊~”
回复 卢卡兹考斯米基: 这部《灵壶仙缘》宁涛原本只是一个普通医科大学的学生,偶然情况下获得了烛龙之眼,借此竟然有了透视的能力,从此渊鱼化龙。赌博,赌石,他是无冕之王,看病,看美女,他是无愧的妙手回春!想赚点小钱,娶个媳妇,熟料一个个美女接踵而来,简直是停不下来,宁涛无奈的摆摆手道:“不能啊美女们,我只是一个学生。
回复 山有狡童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