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万十四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一云子: 这部《4hhhh》提问:暴瘦30斤后发现自己是个美男子,是一种怎样的体验。匿名回答: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婊子合该在床上有情,戏子,只能在台上有义。有些人的魅力只在床上,离开了床即又死去。有些人的魅力只在台上,一下台即又死去。——《霸王别姬》追问:逼格太高,看不懂,你真的在回答我的问题么?我只想知道变帅后会不会被女孩子追求!匿名回答:会的,就像活人会被丧尸追求一样,请去看我在“被丧尸追是一种怎样的体验”中的回答,或者去看《太受欢迎了怎么办!》
回复 杰森威奈勒 : 这是一部平凡女子的修仙奋斗史!上一世,李若若被恶魔刘东泽霸占,不得自由,兢兢业业,渡日如年。后来刘东泽总算投胎而去,重获自由的李若若敌不过命运的安排,仍是投胎到刘东泽所在的天元大陆。吃了上一世的亏,这一世她一直低调行事,隐藏体内的先天清灵素火和绝美的容貌。面对族人的欺负,没关系,打回去便是。未婚夫要求陪嫁叶家三亩地的药园才肯娶她,没关系,她主动退婚,成全他的好名声。认为她没有傲人的家世,就可以轻意欺负,没关系,且看她如何杀鸡儆猴。一手捏着绣花鞋,一手扛着把乌油油的菜刀,一只黑漆漆的乌鸦为灵兽,坐驾是一头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