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风霜勇士 : 小唯是辅助过多位宿主成功上位的高级智能。 带着实习智能去做训练,但进入小世界时,出事了!! 小唯:主脑大人,我变成了宿主… 主脑:……(失联中) 实习小八:前…前辈,请继续任务,成为学霸、天后! 小唯:小八,马上兑换道具。 实习小八:没积分、权限。 小唯:什么都没有,要你何用?! 实习小八:发布任务1,前方有一金大腿,请及时抱住。 原以为是个黑户的大腿,没成想是个根正苗红的某三代。 [1对1,双洁]”
回复 花絮惹的霍: 这部《北北北砂禁满天堂》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陈思诚 : 如果你带着平时经常使用的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忽然肉体穿越到了1995年,你会做什么?赚大钱当世界首富?开公司当商业巨头?拍电影当国际巨星?搞科技当学术大牛?有电脑和手机在,以上都不难,难的是下面的事:身份怎么解决?父母怎么面对?朋友怎么对待?最最关键的是:穿越后的你遇到了儿时的你,该怎么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