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东王一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立哥儿立: 这部《三级香港电彭》新人写手练笔之作。写手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呢?是只要每天挥洒汗水,就能收获财富和荣誉?还是勾心斗角,相爱相杀?天赋?汗水?努力?拼搏?到底哪个重要?本文讲的是一个刚毕业没多久怀揣着梦想的大学生,意外得到了一个不靠谱的写手系统和一个自称管理员的小萝莉。在网文世界里拼搏的故事。有失望,有嘲笑,有喜悦,有梦想!有着一切你想有的东西!
回复 黄浩然 : 母亲病重,女友也跟人跑了,走投无路的王凯,只能去求自己的富二代同学,却突然接到一个电话。什么?我爸的投资赚了几个亿?我一夜之间,居然成了全球最大的天使投资公司大股东?作为一个曾经的穷小子,王凯想说,有钱人的日子也不好过。尤其是比有钱人更有钱的大土豪。“钱不可以乱花,除非像我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