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夏繁天 : 上一世,她穿上戎装翻身上马,却在战场含冤而死;一朝重生,誓要查清前世真相。可是终究躲不过他的万般筹谋,心甘情愿步入他布下的情网。他喜欢她,从幼稚懵懂时的初见开始,那时她素青色的云雾烟罗衫上常绣着一株水蓝色的鸢尾花。后来,睿亲王府的下人都知道,不学无术的小王爷迷恋上了养花。——桃花树下,男人慵懒恣意的拿着折扇。“乐竟夕,你那双大眼睛长来是做装饰的么?”男人微眯双眼,有些刻薄的开口。“哦,不对,我应该说的不是你的眼睛而是脑子。”不等乐竟夕回答,男人又轻哼一声。乐竟夕咬咬牙,忍着被奚落的怒气,未发一语,直接转身”
回复 老胖囧哥: 这部《原央丽莎》正经中二向:当我不愿善良泯灭于屠刀之下,勿念我,血雾之乡。 当我将那镜子高掷于天际之时,勿唤我,血色闪光。 当我沐浴着鲜血,从死人堆中爬起时。 我,鬼灯卯月,要注定要向这冰冷的现实引吭高歌,至死方休。 这血雾之乡,若不能清洁这雾,便要由我,埋尽那骨! 重生于血雾之里的雾隐村,并且成为了再不斩的同窗,还有五个月就要毕业考试了。 “怎么才能在毕业考试里活下来?在线等,挺急的。” 不太会写简介,所以不要看简介中二,但这是一本慢热,严谨的火影同人小说。
回复 追蝴蝶的胖子 : 一心想成为大明星的孟辉,惊喜得到超级龙套系统。然而,他又悲催的,穿越到武力为尊的异世界。系统作用之下,一个个身负大气运的主角接踵而至……孟辉:“人生如戏,全靠演技!没有什么问题,是演一场好戏无法解决的。如果有,那就演两场!”不能成为大明星,那就专心做一个异世界大反派,做一个叱咤风云的“主角猎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