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明圣之君 : 几百年后医学疯子米子轩找到了所有致命疾病的治愈办法,闲极无聊下打算单挑秦始皇同志未能通关的副本——长生不老!但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米子轩成功倒在了Boss的脚下,把自己玩挂了。或许是如来佛祖,又或者是上帝他老人家不忍心让米子轩就这么挂掉,直接把他的灵魂送到了几百年前,也就是当代,附在一个同样叫做米子轩的卫校生身上。从高富帅沦落为现在的穷屌丝,米子轩同志表示很不爽,于是他励志要利用上一世的医疗技术先成为最牛的实习生,然后是本世纪最牛的、最吊的医生!(ps:本书只谈西医,不谈中医,本书会有大量手术情节,比较血腥,未成年与晕血人士须在家长陪同下观看。)微信号:macory8599 欢迎各位小伙伴骚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之妙手狂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白菜官: 这部《给爱丽丝的奇迹小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林庸也不想吃苦啊,可是只有吃苦才能变强。于是,林庸开始安排自己“苦难”的人生,花式给自己找苦吃。“叮咚,宿主表白被女生拒绝,吃苦了,属性点增加300。”“叮咚,宿主喝下了一碗难喝的粥,吃苦了,属性点增加20。”“叮咚,宿主走过了一段难走的道路,吃苦了,属性点增加25。”
回复 看偷星的冲田 : 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