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听枫煮雪 : 余庆阳一个搬砖二十年的老工程,梦回世纪之交,工程学院毕业,接老爸的班继续搬砖。用两辈子的行动告诉老师,搬砖不是因为我学习不好!是命不好!”
回复 幽海: 这部《97爱 com》穿越大宋成为宋钦宗赵桓。杖责文臣的屁股,打武将的板子。选秀女进宫供我嘿嘿嘿,三纲五常在我眼里就是个屁。要命的是我还亲小人,远贤臣。人们背后都叫我狗皇帝。 可你们怎么不去想是我把金狗赶出了中原,是我整顿朝纲,你们为什么还叫我狗皇帝…… “有为,我是不是狗皇帝你说。” “陛下,我不敢说。” “不说诛你九族。” “好吧。皇上,你确实是狗皇帝。” “诛你九族。” “……” 新建群号:669231341
回复 山田洋次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