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简介
【感谢牧荒巨佬送的功法!砰砰砰!】群主陈风。【金刚叩魔拳法真的好用啊,一拳一个小饕餮。】怂怂的银河之力。【@圣王牧荒,牧哥你要的火种我发给你了。】肖炎。······牧荒坐在自家小院里看着群里的各位,露出了笑容,直到······【叮,牧荒的管家婆加入群聊。】【叮,牧荒的小徒弟加入群聊。】(剧情时间线以本书为准)建了个群,快来水快来水:712127367(问题是牧荒的身高,答案不用加cm)。
回复 吉勒斯戴迈斯特 : 明明是一个死肥宅,竟然在机缘巧合之中被游戏选中去到了遥远的未来,不过凄惨的是,为什么别人去到未来都成为了蜘蛛侠、蝙蝠侠等旷世大侠,而他却成为了新世纪逃命第一人?”
回复 我不是陈冠锟: 这部《就去色就去吻》这是一个迷失在乱世中的大唐,中原藩镇割据,边疆危机四伏,内忧外患,长安却夜夜笙歌,罗裙慢舞。他是一个独孤的猛卒,鹰镝千里,强悍的游牧勇士闻之丧胆,但大唐却没有他的荣耀。他拔剑茫然,英雄无觅归处。。。。。。
回复 说故 : 曾为善良阵营的勇士——阿卡尼斯,在死后七十年重生,遗忘了过去光辉而糟糕的人生,变成了一名心地善良的小姑娘。但命运多舛,她在黑暗的大陆,丢弃善良与光明,投入邪神怀抱,最后慢慢变成一只怪物...本书前作为《血之石》算是伪DND作品。将以前的重写,新增了几个剧情。PS:主角与《博德之门》能把主角队伍全屠的影贼阿卡尼斯没有半毛钱关系,当初起名的时候纯粹瞎鸡吧起。虽然我也玩过《博德之门》....。